“等到史基木驾车来到市希街拐角处时,果然不出我所料,那侦探早已被这小子神不知鬼不觉地收拾掉了。我义不容辞地跳上史基木的车,命令他开到警察总部。我坐在后座上,把手按在枪柄上,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小子,作好随时应变的准备。想不到就在这时,该怎么说呢?我实在说不清怎么回事,只一刹那间,我被抛到了马路上!我想,我想,那座位下肯定有个‘陷阱’!我不能不说,这小子干得实在漂亮。我简直无法捉摸他是怎么搞的。我立刻从地上爬起来,朝后面开来的警车使劲挥手。可是,那警车理都不理我,刷的一下子从我身边开了过去。直到这时我才明白,我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,一个透明人。”
一个何等离奇而又不可思议的故事!听得所有在场的人——包括法官、检察官一齐傻了眼。
“你仔细想一想,史基木没有给你灌过什么药吗?”检察官问,“当然,我说的是吃了让人头脑失常的药,不是什么变成透明人的药。”
“没有,检察官大人,绝对没有。”鲁登十分明白检察官话中的意思是指自己得了精神失常毛病,在胡言乱语,但他决不能因此生气,“我敢以警官的身分打赌,他既没有给我吃过药,也没让我吸过什么麻醉气体。”
法官立刻下令对史基木的破车进行彻底检查。后座拆开。除了海绵、弹簧,就是铁架、木头。尽管警察们把破车拆得稀里哗啦的,也找不出有什么丝毫特别的地方,哪有什么“陷阱”!最后,只听见警察署长骂道:“鲁登这家伙看来脑子出毛病了,不能再让他当警官了!”
幸亏第二个证人及时出现了,不然,鲁登这个警官真要当不成了。
这个证人就是与鲁登搭档的那个侦探。
这名侦探在法庭上作证说:“当我清醒过来时,发觉我已滚落在马路上了。我定神一看,离布希街不远,爬起来就追。这时,鲁登已抓住了史基木。我急忙对鲁登说:‘喂,等一等,你听我说!’鲁登好像看不见我,也听不到我的声音。我又抓住另一名警官说,也没有用。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、脚和身体,都不知哪儿去了。我实际上已成了个透明人。”
“后来呢?”法官问。
“后来,我想我这样回到家里,非把我老婆孩子吓死不可。我独自钻进安德逊河边的一个停放游艇的小屋内。整整四天,我都躲在那小屋内跟自己那看不见的手脚对话,我始终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。直到两小时前,我的身体就像显影纸那样渐渐露出了原形。一点一点地,开始很淡,越来越深,终于又变回同过去一样的人。”
法官只得宣布休庭,因为他觉得无法审理下去。
好在那些失踪者都陆续回到了人世。他们说的情况,与鲁登以及那个侦探说的完全一样。最有趣的是思茜妈的出现。因为就在人群熙攘的超级市场的货柜前,就同耍魔术一般,由透明变成半透明,直到清清楚楚地显出了思茜妈的原形,顿时人们惊讶得哇哇直叫起来。
直到这时,法院和警方这才相信,证人所作的证言是可靠的。但是究竟怎么会造成这回事,仍是个无法解开的谜。
事实上,直到最后,只有两个人始终没有对警官报告他们的不寻常经历。其中一个是那个持枪抢劫珠宝店的强盗。他从透明人恢复原形以后,把帽檐往下一拉,提着没皮带扣的裤子躲进同伙的贼窝里隐藏起来。他自然不会跑到警察那儿去报告这一离奇遭遇,即使失去了从珠宝店抢来的一大批主物,也不敢冒这个险。
还有一位便是最早的失踪者伯因坦博士。他在一个交叉路口显出原形时,那儿正好有一只挂钟,所以他知道那是夜晚11点28分。他悄没声儿赶回自己的家里,只见门边积着十一天的报纸。博士的眼睛飞快地扫过一张张报纸,确实自己的名字没有被列入失踪者的名单,这才放了心。
博士终生未娶,一辈子是个单身汉,从来喜欢独来独往。虽然失踪了11天,没有一个人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