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过去曾不断得到强化的问题行为,通过消退程序(既停止强化),使问题行为的发生率降低,最终消除已建立的问题行为。比如,一个2岁的孩子,每晚必须由父母陪伴才能入睡,否则就大声哭闹、不能入睡,“陪伴入睡”成了不良入睡行为的强化物。针对这种情况,可采取“消退法”。治疗时,父母将孩子安置在床上后,告诉他必须自己睡觉,然后离开。实施第一天,孩子大声哭闹可能长达50分钟,甚至一个小时;第二天哭闹可能减少至15-30分钟,一般坚持到第十天晚上,哭闹可能完全消失。
操作要领:对有多种问题行为的孩子,先选定一种行为进行矫正,然后再逐个解决。要创造消退治疗的环境,在实施前,将计划告诉孩子。在幼儿园实施消退法时,要让父母参与,做到家园一致,千万不要幼儿园在消退,家里却在强化。在消退法实施的初期,问题行为可能会加重,甚至产生情感抵触和攻击行为。此时,应坚持纠正,否则会加重问题行为。若纠正后问题行为重现,可再进行几次消退训练,直至全部消失。
适用范围:矫正发脾气、多动症、神经性呕吐、偏食等问题行为。通常,消退法应与正强化法结合使用,如对偏食、爱发脾气的孩子,不仅可以消除其问题行为也有助于建立强化良好行为。